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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调、监督、检查、指 导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i! J- ]* s6 r, z& Z f
2、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 P$ I& P* ^3 @' X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 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7 M' A+ K% w. U1 H. ?6 z# \2 N
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 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 i; @/ @* X S3 s/ k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 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2 d. I$ Y8 L+ `2 i6、依据国家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 Y% F T% G, G$ W4 ^ h% n d7、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6 S# J/ q1 t' D! C" c6 D, V
8、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 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 V1 E( O4 l# d( e% B( {9、查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 络国际联网国际出入口信道、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
5 e1 I; w# a4 R2 Q+ Q% w10、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网吧'、'网络咖啡屋'、'酒店电子商务中心'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_# P3 q2 w% g+ n% R+ c! D% o b
11、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 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E# v* E; X/ T1 J
12、对单位和个人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的情况给予查处,对上述地址、目录、服务器,应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删除。+ V/ X( V( H3 u! [0 S( Y& u
13、负责接受有关单位和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报告,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等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案件。
0 {+ e; K; c5 G& n1 N3 p14、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 法犯罪的发展动态,研究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和打击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 l+ p& w; O) v a15、研究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的取证、破译、解密等侦破技术,并负责对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取证和技术鉴定。* a3 c7 t# j8 U6 u
16、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和 计算机系统辐射、泄露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安全评估。
5 r7 |& ]0 x0 l7 |17、对有关公共信息网络 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实施监督。# O3 I, J/ V$ Y( ?5 a
18、组织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
/ C1 ?6 ^, i+ k3 Q- s! v1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国际互联网络实施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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