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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要求各校严防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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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天山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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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7: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我省个别县(区)的学校发生季节性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病例;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学校出现疫情时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病例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停课。# u. `9 a5 J5 D# v/ Q6 z" i% z8 X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每日开展晨检,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发热体温≥37.5℃,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要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发现班级或学校短时间内出现缺勤增多的现象,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应增加午检,并每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晨、午检和缺勤登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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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N+ O) V2 s& x# e! ~/ Q/ B6 `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倡导师生保持健康行为,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争取家长对学校防控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特别要告知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体温≥37.5℃),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要暂停上学,并及时带其就医,孩子痊愈后方可复课。! U1 R0 P1 U7 G5 O7 l0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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