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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已于日前公布并实施。这一暂行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将受到相应处分。
) ~! C- h8 r6 P! V% s 学术不端严重将被开除* m( O- G: V- M. w' W
暂行规定列举了6种需要进行处分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存在这些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q6 W; @8 D" ~5 D4 `% }
包养情人将被处分. ]% d6 o: D* }" M6 S E7 [
暂行规定明确,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也要进行处分,包括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包养情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
! {7 C. j6 k4 D2 C- q. ^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
5 t, B( T- e% l% B3 V% c) i5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发布实施,有利于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 r# h8 z0 a8 x/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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