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户县
查看: 704|回复: 1
收起左侧

商家虚假宣传是以下这样的处罚规则吗?

[复制链接]

46

主题

874

帖子

6510

积分

伍.妙语书生

Rank: 6Rank: 6

积分
6510
发表于 2018-8-17 08:42:33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增加商品的销量,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来购买自己的商品,商家们会卖力地宣传自己的商品,展现出各自的商品特点,但是,其中有些商家会进行商品的虚假宣传,利用宣传与实物不符、虚构信息、误导消费者和根本不存在的服务来进行虚假宣传。作为消费者,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要求商家进行赔偿,那么,商家虚假宣传的赔偿是3倍赔偿吗?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 ~' s+ M0 m% j& r+ I/ y
  一、商家虚假宣传的赔偿规定如下:! p* P6 o+ ?& C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9 u% _$ O; l9 Y& T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e  ?, _' S  h3 a' W2 w0 H, K  该规定表明,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是应尽的责任。# u! U2 v$ o! i4 ~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 n$ {% i6 V# @+ O  {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 N8 e2 D: ^1 j: |  (二)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 l! p) p  [, o( f  所以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当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J' ^7 d' ?7 T! ~9 U3 E
商家虚假宣传是3倍赔偿吗
1 E9 h( o5 Z. C! Q  二、进行虚假宣传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8 I  `: J2 p, D7 Y: l1 L2 b6 D  (一)虚假宣传经营者(广告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 L4 i+ N; n7 I4 W4 b! ^) {  y+ H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H  y( O4 Q! t
  (二)虚假宣传广告经营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 t6 }5 i; m$ F* ]* i5 _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0 y2 r$ z! j( y  (三)虚假宣传的连带责任6 E; N, R$ U5 e1 K4 O. w8 T" T
  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应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7 ]. z5 v) K: [5 x  以上就是关于商家虚假宣传是否为3倍的相关内容,作为商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商品的宣传,如果进行虚假宣传,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流失消费者数量,还会触犯法律法规,受得相应的处罚,承担法律责任。这样,进行虚假宣传得不偿失,所以努力做好自己,不去触犯法律,才能让消费者选择自己的商品。

54

主题

1080

帖子

4266

积分

肆.江湖一剑

Rank: 5Rank: 5

积分
4266
发表于 2018-8-17 10: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捷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秦岭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58号
陕ICP备10002220-1~2号

GMT+8, 2024-4-25 14:35 , Processed in 0.320751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