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o7 D' Z: i b1 F! Y, g" g% z9 \. r- R5 M
8 C+ Z; h2 v$ L9 t6 Y& q& `" U
! l% f. `" T' w6 T, p( n4 v0 A" M4 d0 b( x0 }- j4 W! p
鄠邑区秦渡镇南焦羊村戈新平通过贿赂村民方式控制竞选,2018年5月11日非法当选本届村长。
+ S; i8 H9 X/ G 戈新平采取贿赂村民的方式控票竞选,给选民每人发给人民币100元-1000元以及选举前夕,在非法建设的“鑫凯酒楼”拉拢群众,进行贿选,请客吃饭,连续十多天,每天达十几桌,这样明摆着的事实村民向秦渡镇纪委政府及有关机关反映,秦渡镇派出所以没有落实收场。光t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的事实竟然落空,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造成恶劣影响。
3 m& J5 H" Z3 S0 K# r' W8 k0 i 戈新平在鄠邑区秦渡镇北焦羊村三组承包三十多亩耕地,在植树幌子的掩盖下,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基本农田上建设两层钢筋混凝土加砖混结构的“鑫凯酒楼”,面积约3000平方米秦镇人民政府、党委那个领导没有看见?那个干部不知道?
. Y# O, o2 M* ?' A1 @ C& b: a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以及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n: ]) Y6 x; b) _: O2 o {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 r4 A; O4 @- }3 G0 g# J
请问秦渡镇人民政府、党委戈新平是拆除了非法建筑和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还是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 e# c3 n* R. O7 I$ I* Q! V9 f: r 请问秦渡镇人民政府、党委就非法用地这一条,按照“五选八不选”戈新平有资格当选吗?在这个铁的事实面前还有什么可以辩驳的吗?
% g; s: c. Y1 U8 B( c9 _ A; r9 \ 请秦渡镇政府、党委给村名一个答复。
0 L2 P0 x C2 t6 ~4 q* H
0 U7 p" u, Y7 C- {7 W6 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