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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10点多,一名满身粘着杂草渣的男子走进公安鄠邑分局秦渡派出所。他是30多岁的周某,在外逃亡了三年,来自 首前,他在派出所附近的一个草垛里藏了一夜。他说,自己实在逃不下去了。而四处躲藏的原因,是他曾为父出气,打伤了他人 。: V4 g) q9 ]7 J1 d
这事儿还得从三年前说起。2015年5月16日上午9时,鄠邑区某学院门口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营运电动三轮车的王某某在揽 客时,被人从背后用木棍打倒在地,又被踹了一脚,遂转身离去 。王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来发现脾脏破裂只能切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 _! x. S. N: C9 c. ^# V& \0 _+ ` “据现场目击者讲,行凶者二十来岁,略胖,光头,从王某某 的背后过来,没说一句话就动了手,整个过程只有几十秒。”办案民警说,由于案发现场不在视频监控范围内,除了这些,民警仅仅在现场提取到两节折断的木棍。# A; a7 `7 c3 Z2 r4 v4 R0 Q t
民警说,行凶者大白天在大庭广众下作案,目标明确、下手重,寻仇报复的可能性较大。民警调查了解到,受害人王某某53岁,鄠邑区甘亭街办人,平时以营运电动三轮车为生,案发前一 天下午两三点左右,曾因“抢单”与另一车主周某某发生争执和 厮打,厮打中周某某受伤。9 \" i9 J, l: B/ ]# a
周某某有报复作案的重大嫌疑。但由于受害人未看到嫌疑人 、目击者提供信息有偏差、破案缺乏有力证据,案件始终难以突破。
: R" x5 g7 T- G/ M( @3 v! U8 j2 r- y2 p 2017年下半年,在公安鄠邑分局负责人王庭渊的安排下,案 件侦破思路和方向做了调整,经过专案民警的大量工作,民警最终掌握了周某涉嫌故意伤害的有力证据,遂将涉案人员熊某、王 某、杜某相继抓获。在警方的强大压力下,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 于6月16日投案自首。周某,正是周某某的儿子。
( i1 N6 J9 _2 x 经审查,周某交代,2015年5月15日,其从堂弟口中得知父亲 因为拉座被王某某打伤,为了实施报复,周某立即从银川返回西 安,同年5月16日,在熊某的指引下,周某乘坐其朋友王某车辆, 来到鄠邑区某学院门口找到了王某某,手持事先备好的铁锹把将 其打倒后,又在腹部踹了一脚,迅速离开现场并潜逃至外地。
; e' v6 _9 f! N9 X* g0 u5 H 目前,周某、熊某、王某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杜某涉嫌窝 藏被刑事拘留。
" B1 I0 |% Z/ W9 Y8 J 6月21日上午,王某某带领亲朋好友敲锣打鼓的给民警送来了锦旗,感谢民警终于破获三年前发生在他身上的故意伤人案。(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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