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殴打他人就可置法律以外吗?
政府官员殴打护士,报警后就难倒了院方和公安局不知怎么处理,试问一下老百姓殴打他人是如何处理的?国人可悲之处就是官官相护,欺压百姓为所欲为,谁给了他们特权?这种有暴力倾向,具有攻击性的人怎么能领导好团队服务于民呢?公安局不能执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否存在渎职…… 1、首先是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如果故意殴打、伤害他人,轻微伤以下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2.党纪责任。身为共产党员故意对他人进行殴打,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如果是行政机关公务员或者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话,还应当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行政机关公务员以殴打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人间正道是沧桑。 密切关注事件结果,希望有人能对受害人及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丢户县人,素质低下,法办,严办, 法办,严办,给户县人摸黑,丢户县人脸,开除户县, {:7_390:} 终南山人777 发表于 2017-2-3 12:48不要光责怪焦..了。焦个人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及法律制裁,然而,陕西森工医院以及它们的主管部门,也应该认真冷静的深思和反省以下自己的行为、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是否满意和周到,是否践行了宗旨意识,是否具有“店小二”精神。院方既然收了患者的钱,难道患者使用一把椅子就这么困难吗?难道一个住院部就只有一把椅子呀??? {:7_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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