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重污染天气响应降级复课的通告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于1月6日0时,将我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降为Ⅱ级。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降级后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复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全市执行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停课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园,于2017年1月6日全面复课。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执行停课措施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园,迅速作好复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校训通、微信、《告家长书》等形式迅速告知家长做好学生复课的准备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区域实际,安排所属学校调整教学计划,弥补停课造成的影响。 信息来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发布日期: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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