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学生 发表于 2016-12-7 19:30:51

看来这个老汉太无聊了!

我想学点法 发表于 2016-12-7 19:35:34

王建民 发表于 2016-12-7 16:12
出租车案是全户县民众关注的大案,也是县领导关心的大案,昨天下午(12月6日)县领导向众多出租车 ...

王建民号称户县法律砖家,就是没赢过官司!不知让人怎评说?

嘟嘟喂 发表于 2016-12-7 20:55:52

偏执、偏激的老同志,断章取义还也算一砖家……

墨香轩人 发表于 2016-12-7 22:07:10

王哥忽悠没个完,每月骗挣三千元。更新报废剩五辆,煸风点火又上网。出租户们已觉醒,不会再跳你陷井。义愤填膺满胸怀,找你把钱吐出來。

招摇撞骗 发表于 2016-12-7 22:13:55

好笑好笑

墨香轩人 LV4 14楼
王哥忽悠没个完,每月骗挣三千元。更新报废剩五辆,煸风点火又上网。出租户们已觉醒,不会再跳你陷井。义愤填膺满胸怀,找你把钱吐出來。

老太婆 发表于 2016-12-7 22:16:42

呵呵!

出租司机 发表于 2016-12-7 22:18:46

新车可让老王继续免费坐?

詹皇威武 发表于 2016-12-7 23:37:00

      看了这则帖子,让人忍俊不禁!
      首先,老王今天在帖子里公然说出出租车的“经营权永远属政府所有”,而之前,又是谁在一而再,再而三地煽动出租户罢运、上访、打官司,去争取所谓的“经营权”和“所有权”?致使车户们一路艰辛,财物俱损,身心俱疲,徒劳无功!不是老王吧?否则,就成了知法犯法、懂法却忽悠别人去上当,挣钱也看渠道,不能损人利己呀!
其次,老王口口声声说别人是法盲,断章取义地妄加评论,好像自己是法律专家,可官司一直打到中院,却屡打屡输,如何解释?难道还要说法院法官是法盲,企图否定法律,这不贻笑大方吗?
      再说,出租车户经历了历次的上访闹事无趣而归、罢运折财又遭嘲笑、打官司一输到底身心疲惫……已经不再轻易、也不愿再上当受骗了,甚至确实清醒了!而老王还想故伎重演,一厢情愿地不断在网上打抱不平、义愤填庸,好像是自己经营了10台、20台出租车似的!还想折损大家的血汗钱、另有企图吗?真是居心叵测啊!

贾育晓 发表于 2016-12-8 00:55:50

王兄该收场了,你以前不懂法律煽火承包人与政府闹事也就罢了,如今多少承包人两审官司败诉你该认输了,但还过来个经营权,过去个西安市出租车绖营权管理办法,一会个物权法,一个合同法等等,初看起来你的确向老(年)法律作者,其实你的确解,还需·到西北大学好深一翻,学点真夫,否则·害人已,有朝一会裂于会,悔矣晚矣

月季花开 发表于 2016-12-8 05:05:22

老王真是砖家!把老王几年来发的帖子放在一起,自己打自己嘴巴无数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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