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7_390:}{:7_390:}
终南山_REzVb 发表于 2016-10-21 21:12
这样撤村合并有什么好处,能给百姓的经济发展、生活带来什么方便?
洗钱,原村帐务中的问题彻底结束。不了了之,无从查起!
天地间 发表于 2016-10-22 08:44
好
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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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一手遮天,谁问过谁意见。老子就是爷的作风和排场,早把人民俩字抛在了舵郎后头!想咋改咋改去,改来改去,还是泥腿子出身!呵呵
曹户儒 发表于 2016-10-22 12:38
这些人,一手遮天,谁问过谁意见。老子就是爷的作风和排场,早把人民俩字抛在了舵郎后头!想咋改咋改去,改 ...
人民管不了这些自以为是的七八品的所谓“太爷”,但是他们还有家法和他们的“长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撤并村民委员会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才能上报县政府批复,为何有法不依,执法违法,何以服众!
撤并要依方便群众和便于管理为前提。
还是要强烈的支持了!
闲得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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