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傲江湖 发表于 2016-6-15 22:17:58

出租汽车承包经营费用及管理服务费用将变更为分年度缴纳

         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户负担,县委县政府在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时,明确要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分年度核算承包费及管理服务费用,GPS监控费用。即第一次一次性缴纳24个月费用,第二次一次性缴纳第25至36个月费用,第三次一次性缴纳第37至48个月费用,第四次一次性缴纳第49至60个月的费用。
      承包费用及管理服务费用具体标准将在行业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从严据实核算各类成本后确定,并向社会公示,承包户无异议后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费用交纳后,承包合同生效。
          对于经营权期限内,承包户因各种原因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由国有出租公司接收并按公车公营模式运营。
         

出租车主 发表于 2016-6-15 22:20:44

{:7_390:}{:7_390:}{:7_390:}{:7_390:}{:7_390:}

flhf 发表于 2016-6-15 22:24:40

不错!

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6-6-15 22:26:57

{:5_312:}{:5_312:}{:5_312:}好,挺好!

出租司机 发表于 2016-6-15 22:33:00

好好好,出租公司胡日鬼的空间越来越小了!

海洋的心 发表于 2016-6-15 22:36:37

公平合理

李飞李飞 发表于 2016-6-15 22:42:15

好的很么!这样的政策让每个有想法的人都有致富的机会!

渭河新家 发表于 2016-6-15 22:48:34

感觉政府对出租车的政策越来越细化明晰,近段时间朋友之间谝的话题就是咋开出租车,说明县上政策还是较得民心

秋风落叶 发表于 2016-6-15 22:55:28

政策还是倾向于民的!为政府的决策赞一个!

现实中的清道夫 发表于 2016-6-15 22:55:56

更规范,更人性化,好政策,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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