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 发表于 2016-4-30 21:36:06

走法律渠道,过民事诉讼。合同已终止,确权已定性。---粉丝

wx_f4NL4TDz 发表于 2016-4-30 22:40:22

这回呵呵哒了吧。。用弱势群体的外衣来欺骗我们的同情心,即使舆论倒向了你们,可是法律仍旧是公正的。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6-4-30 22: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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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4-30 23:17:55

      这次可真是彻底能明白了,原告严格出租经营程序,有理有据,符合法律法规;而被告所一直索要的所谓“权利”却以个人不合法利益为出发点,违反经营规定,违背法律法规,当然只能是一输到底。
      看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是以理服人的。在当今的法制社会,不学法、不懂法或知法犯法、知错犯错,只能多走弯路,付出沉重的代价,自食其果!

渭河新家 发表于 2016-4-30 23:19:36

本来就是歪曲事实,胡闹乱折腾,不打官司都难以服众,更别说官司都败了,该收手了安分挣钱过日子。

天天向上我爱你 发表于 2016-5-1 02:33:34

赶紧更车。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5-1 06:51:48

几年来到底谁在就出租车问题胡编乱造,胡说八道?

柳先生 发表于 2016-5-1 06: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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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心情 发表于 2016-5-1 07:09:2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涝河人_d6Tj4 发表于 2016-5-1 08:04:31

让律师把钱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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