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出租车经营权问题户县法院昨天作出一审判决
从去年出租车罢运以来30多户出租车户一直纠结的出租车经营权问题户县人民法院昨天作出一审判决,已于昨天公开宣判。判决认为,38户出租车户与两出租车公司签订的《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依法予以确认;现合同约定承包期届满,双方权利义务已经终止。
户县人民法院认为,宏达、腾达出租车公司向政府申请行政许可,有偿取得出租车经营权,与政府之间形成行政许可的法律关系;两出租车公司取得经营权后与车户签订的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经一定期限的经营权发包给出租车户,和车户之间形成经营权承包法律关系。经营权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对此判决是否上诉,双方将在15日内作出选择。
这次宏达出租车公司告陕A8T108、陕A8T112、陕A8T113、陕A8T142、陕A8T159、陕A8T127、陕A8T194、陕A8T182一共8出租车户。
腾达出租车公司告陕A8T004、陕A8T095、陕A8T013、陕A8T077、陕A8T081、陕A8T045、陕A8T086、陕A8T096、陕A8T072、陕A8T067
陕A8T017、陕A8T009、陕A8T006、陕A8T054、陕A8T041、陕A8T080、陕A8T075、陕A8T068、陕A8T003、陕A8T031
陕A8T099、陕A8T048、陕A8T024、陕A8T049、陕A8T005、陕A8T057、陕A8T073、陕A8T091、陕A8T042、陕A8T044
一共30户。
附:户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两份。判决内容宏达出租车公司和8车户8份相同;腾达出租车公司和30车户30份相同。
这下清楚了! 依法办事,好! 其中人人都清楚的! {:7_390:}{:7_390:}{:7_390:} 这下那些无理取闹,不懂法,胡折腾的经营户应该停下来接受这个公正的审判了! 是非曲直,法律自有公判!依法办事,好!{:7_390:}{:7_390:} 法律是公正的 听说律师己经挣了近50万元的代理费。这就叫赔了夫人又折兵! 系列诉讼已判决,人民法院已定性。承包合同已终止,判决书上已阐明。---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