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学点法 发表于 2016-4-23 07:09:47

人人都要学法,知法,懂法,遵守法。不可以自己的凭空想家误导與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宋博超 发表于 2016-4-23 07:18:27

这是多方面的问题,也许司机自己开车习惯不好,也许车子性能有问题,不管怎样,还是反映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官商勾结,拿人民的生命当儿戏,该追查的一定要追查到底,这样的领导能给老百姓带来好的生活吗???????

细雨无声 发表于 2016-4-23 07:20:02

我想学点法 发表于 2016-4-23 07:06
应该通过这起事故,将户县出租车长期拼坐的盖子彻底揭开,将组织者特别是收钱的那几个绳之以法

要说出租车拼座,就要查一下姜荣、查一下出租车管理所、查一下户县交通局。

虚怀若谷 发表于 2016-4-23 07:26:11

我想学点法 发表于 2016-4-23 07:09
人人都要学法,知法,懂法,遵守法。不可以自己的凭空想家误导與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你确实要学点法,不能光想学不学,赶快行动吧。

雨后彩_Vc3By 发表于 2016-4-23 07:27:07

出租司机 发表于 2016-4-23 06:31
都是罢运惹的祸,谁都明自!

为何停运?与停运又有何关系?

我想学点法 发表于 2016-4-23 07:29:41

雨后彩_Vc3By 发表于 2016-4-23 00:13
就是,诺大的户县,就更新个车辆,一个政策近乎一年都制订不出来。哎!

县政府关于新一轮经营权许可工作方案去年8月就出台了,只是因为你知道的原因而暂停执行了。

蜗牛也是牛 发表于 2016-4-23 07:30:08

到期了,怎么还能开,还续合约,110万公里,谁给了出租公司这么大的权利,应该追责,

雨后彩_Vc3By 发表于 2016-4-23 07:33:07

拍苍蝇 发表于 2016-4-23 06:47
户县出租车行业的那几个恶势力不除掉,啥都没法弄!

看你说的,因为有几个恶势力,所以不给其他近乎200名经营者更车,还想把别人花三十几万买得车子收回,说成是出租公司的。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6-4-23 07:49:44

静等司法判决

自由人_ZBzb4 发表于 2016-4-23 08:03:02

澐朶 发表于 2016-4-23 00:27
不要提户县这些不要脸的领导一句话的事,可怜了赚下苦的司机了,户县的出租车早都应该换了,可就是迟迟不给 ...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糊涂,出租车闹事就是为了争取和延长到期的经营权。既然县政府都做出了让步,让延了这么长时间,你还能喷。真是服了。政府在这件事情上确实退让了很多,因为按合同经营期限到了,不守合同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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