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宣传功效 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
省食药监局昨发布通知,决定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桂龙药膏”药品暂停在全省范围内销售。 为加大互联网、电视等大众媒体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及相关规定,省食药监局决定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桂龙药膏”药品暂停在全省范围内销售,要求省内各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品种,执法部门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据悉,“桂龙药膏”广告中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5022017,生产企业为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内容主要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专家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7_390:}{:7_390:}{:7_390:} {:7_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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