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2-3 20:15
该通告思路明晰,严谨周密,举措扎实,有法律政策做保证,有执法机构做后盾,一定能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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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对了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确保出租行业市场稳定。
墨染锦年 发表于 2016-2-3 20:15
该通告思路明晰,严谨周密,举措扎实,有法律政策做保证,有执法机构做后盾,一定能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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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晰的透彻,明了
听说那个自称县人大代表,自称知名律师,假扮着户县人民网中正义的化身王建民先生整天坐着免费出租车来来往往,有吃有喝,还挣着车户的代理费,导演着这场经营户自砸饭碗的精彩闹剧!
这些出租车经营权2015年12月31日已到期了,经营户与出租公司的承包合同也结束了,营运行为必然属违法,对非法营运行为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可是很高的呦!
好,就应该这样。
{:7_390:}不错,明确各自权利义务。想踏实经营者们抓紧时间,宜早不宜迟。
“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户与所属出租汽车企业存在经济纠纷、权属纠纷的,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户一律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这条挺厉害,也挺漂亮!
出租司机 发表于 2016-2-3 22:05
“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户与所属出租汽车企业存在经济纠纷、权属纠纷的,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户一律通过司法途径予 ...
这条的含义应该是再次答复车户反映公司收费问题纠纷的解决途经,再次答复车户反映的车辆权属问题的处理途经。其实,从8月份以来,各级出租车管理者和县领导对此类问题本就是这样公开答复的。且王建民先生代表部分车户已与出租公司就相关问题打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