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莫特 发表于 2015-9-18 10:09:30

没有文化的当校长比较合适

舞汉 发表于 2015-9-18 10:40:01

“薜”与“薛”

观沧海 发表于 2015-9-18 11:56:27

本帖最后由 观沧海 于 2015-9-18 11:58 编辑

一面之辞,何必口诛笔伐。兼听为明,切莫挥棍乱打。再找一个别字,“必竟”应该是“毕竟”吧?

jeremy_9703 发表于 2015-9-18 15:08:26

观沧海 发表于 2015-9-18 11:56
一面之辞,何必口诛笔伐。兼听为明,切莫挥棍乱打。再找一个别字,“必竟”应该是“毕竟”吧?

呵呵,是一位语文教师吧,维护同行可以理解。不过我贴中讲过,虽是“一面之辞”,但绝无虚言,可以向当事人及学生求证。我把这样的事说出来是“挥棍乱打”吗?那我应该对此事此人任由其发展吗?最后,谢谢指正,毕竟我是学理科的:lol

jeremy_9703 发表于 2015-9-18 15:23:12

新八军_FwjOQ 发表于 2015-9-17 10:45
经查,该同志已经调离甘河镇中心学校。根据昨天户县网网贴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很重视,甘河中心学校今天上午 ...

谢谢校领导对此事的重视,有您这样的领导,相信甘河中心校会越办越好!我之前去过学校本打算跟校领导面谈的,但是孩子的哀求及该教师的报复行为,使我不得不采取匿名的方式,还望领导见谅!若对贴中所述认为不符之处可私信于我,必要时我会去学校面谈。再次谢谢校领导对此事的高度重视和快速回复!

jeremy_9703 发表于 2015-9-18 15:24:33

舞汉 发表于 2015-9-16 19:03
语文老师“薜翠翠???”百家姓里哪来“薜”字这个姓?应该是“薛”字吧

见笑了,是“薛”。谢谢指正!

天天 发表于 2015-9-18 21:06:13

一正 发表于 2015-9-17 11:15
老师是实名,发帖者应该实名

有道理。

天天 发表于 2015-9-18 21:10:14

老三 发表于 2015-9-17 20:55
调离?!能调到哪里去?!该“老师”在户县甘河镇中心小学任教时,当时的学校主管领导是谁?希望教育局能 ...

她有过一面之缘。个人感觉发照片不合适。家长的证据是单方的。贸然发照片,第三方没调查,个人感觉不好。

天天 发表于 2015-9-18 21:11:52

观沧海 发表于 2015-9-18 11:56
一面之辞,何必口诛笔伐。兼听为明,切莫挥棍乱打。再找一个别字,“必竟”应该是“毕竟”吧?

说的好,没有另外的家长出来作证,没有第三方调查,还是不要口诛笔伐的好。

长河落日 发表于 2015-9-18 21:55:05

老师固然有错,楼主这样提名叫姓的,情何以堪?那个教师敢教你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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