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应录仝香荣要客观的解释“私奔与打工”
本帖最后由 王建民 于 2015-5-29 20:47 编辑仝香荣你当姑娘时就是个蚤贺,你招李凤灿一个大男人吃住在你家。公安机关在你家把李抓走的,被判刑10年。李刑满后又来找你,你抛夫弃女隨其私奔山东车刘村同居生活。你打工收入用于你在李家的生活开支。你自从2000年元月出走,整两年半没有回陕西,期间没有给家里寄过一分钱。2002年6月回户县是回娘家周贵坊,没有回黄家寨。
你在网上强辩你打工第二年把女儿带去一起生活。我们推祘便知?你女儿1992年4月6日生,你2000年元月出走,女儿不满8岁,第二年只有9岁。而女儿2007年已15岁还在户县五竹中学念初中二年级,这又如何解释???
仝香荣你是个啥货自己清楚?仝香荣偷情夫毁家是蚤货,靳应录贪女人坐牢罪应得,何该!何该!{:soso_e111:}
{:7_367:}{:7_367:} 这个打工的说法实在可笑!把一个不守妇道、伤风败俗、违反国法的风流妇女要靠几个文字美化是不可能的! 网络是打击邪恶,弘扬正气的地方,仝香荣这种风流妇道应该受到法律和舆论的谴责! {:7_360:}{:7_360:} {:7_381:} 前次戴老相言劝,为何今朝又出文,此事应到法院辨,国法下面定盖棺。 靳应录贪女人坐牢罪应得,真滴吗 一桩臭事没完没了,帖子语言文品不高!不该啊!{:7_375:} 谁把仝香荣出逃说成打工一是脑子反应有些失常,二是良心大大的坏了。
这个打工绝对不会出自一个正常人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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