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发表于 2014-9-1 14:55:00

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很不适应农村的发展需要,尤其现在的村主任不为大家办事,专为自己谋私利,损害群众利益,损公肥私,好多村主任都是有案底的,特建议修改。

大山胸怀 发表于 2014-9-1 15:16:02

关注你的这个建议应该发给人大常委会呀{:soso_e120:}

dxbybzb 发表于 2014-9-1 22:29:25

不知天高地厚了!真成人民网的笑料了!

微笑 发表于 2014-9-8 21:32:43

反映真实情况

上访户 发表于 2014-9-8 22:15:13

这样的帖子也能上人民网!一是建议太大,二是没看明白说些啥!

眼中刺 发表于 2014-9-9 15:53:40

关注网犮提出这个建议非常极时,应该修改支持你。有的村任命的村主任,还是被取保后审,心朮也不正,私心还太严重,村民中又无信誉,都还想继续设法拉票,也还不想下台,那是不可能的,你枉想!大家不会相信你的鬼话了。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4-9-9 22:09:25

楼主你先争取个两会代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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