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不为人民、人民法院不为人民、人民政府不为人民、人民医院不为人民
凡是带人民的都不为人民了,除了人民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7_368:}{:7_368:}{:7_368:} {:7_360:} 老伍 发表于 2014-6-18 08:34
自己办事要细心啊,带全资料不是就好了吗?有些程序是肯定的,不能全都怪办事人,发帖整人也是不道德的。
不是经常出入派出所的人呀,咋能知道都要带那些资料呢?相反,所长应该给人交到清楚都需要带什么资料的,不能一次说一个呀,再说,此时早已过去了,这个帖子是网友转载的,说作者在此整人也是不存在的。 故意刁难 工作不负责任 看是小事 但在老百姓身上就是大事 能看出来,写的很真实,因为本人在户县大王派出所几年前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小小的一个派出所的领导,常常就是地方的“恶霸”,因为他们手中有持枪,还拥有合法的“打手”! 深圳的公安系统都是“标准化服务”。把所办各种事项程序和所需资料列的一清二楚,打印成册(印刷非常精美),任由取阅。把标准礼貌用语挂在墙上,方便群众监督。关键是有“服务意识”,他们摆正了“公仆和上帝的位置!
像你说的”前后经过“中这个所长,我如果在深圳遇到,投诉到市局政治部,这小子就得喝一壶。两条是他必须做滴:第一,登门道歉。第二,休息几天。第三(可能),跪如有照片,打掉铁饭碗!
劝劝家乡公安,你们是维稳战线上的”人民子弟兵“,体会乡亲难,服务周到点。说不定你都是吃过左邻右舍大妈老嫂子的奶长大滴!
在下也学”三多堂“网友【显哗】一下:我儿子也是一个公安小科长。还连续几年获评市局”优秀公员“。这应该与我从小教育有关吧?
我这个【显哗】算不算”正能量“?
补充内容 (2014-8-9 22:10):
是“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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