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终身 发表于 2014-4-30 07:45:37

西安城管承诺执法过程允许路人拍照监督

从今天起,西安市对城管队员采取“十不准”,包括不准使用忌语不文明用语,不准越权处罚越界执法,不准在执法过程中阻拦媒体或市民群众的现场监督等。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承诺:市民群众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2,投诉举报电话城管局保证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者给予答复。相关背景:城管队员“十不准”的内容是什么?①不准着装不整,仪表失雅②不准行为粗暴,恶语伤人③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④不准吃拿卡要,以权谋私⑤不准超限执法,越俎代庖⑥不准拉帮结派,影响团结⑦不准酒后上岗,酗酒滋事⑧不准优亲厚友,以情代法⑨不准我行我素,自由散漫⑩不准聚众赌博,知法犯法城管局执法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要做到的“十禁止”是什么?①严禁制服与其它衣服混穿;②严禁敞胸、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赤脚穿鞋;③严禁留长发怪发、浓妆艳抹、头发染色、戴耳环等饰物;④严禁姿态不正、勾肩搭背、嬉笑打闹、窜岗脱岗、聚伙聊天、席地而卧;⑤严禁盛气凌人,态度粗暴、蛮横执法;⑥严禁酒后执法执纪和着制式服装出入各种娱乐场所;⑦严禁谋取私利、营私舞弊、徇私枉法;⑧严禁违规处罚、收费、扣押证件或物品;⑨严禁利用职权刁难、敲诈、勒索管理服务对象或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馈赠等;

关注 发表于 2014-4-30 12:10:16

为何以前不让拍,哪条法律规定不让拍了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4-4-30 12:31:31

不管怎样,先把电话记上。

星光灿烂 发表于 2014-5-1 20:53:38

希望能够说到做到,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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