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社会
发表于 2014-1-1 09:08:42
认钱不认法,户县法院执行庭太黑,这几个庭长已经暴富了。
一正
发表于 2014-1-1 10:54:53
真的吗
老伍
发表于 2014-1-1 11:20:21
法院要坚强啊!不要被网络乱发帖人利用。
联邦科技
发表于 2014-1-2 09:37:31
户县法院造假也是为了社会的河蟹,被执行人为了这个河蟹也是付出成本的啊,王建民发帖制造了社会的不河蟹。
盖世英雄
发表于 2014-1-3 13:39:52
尸县法院办案人造假,难道就不丢了官帽吗?支持王兄继续揭发。
股市风云
发表于 2014-1-4 09:36:56
我还是佩服王建民!
天下衙门朝南开
发表于 2014-1-5 09:52:32
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
心静如水
发表于 2014-1-5 13:35:30
咋都经不住糖衣炮弹,致富要讲方式,发财要看烫不烫手。用人民给你的权利给自己谋利的人,在习总老虎苍蝇齐拍下,就得把尾巴夹一夹。
随便看哟
发表于 2014-1-8 11:43:15
在户县法院执行一个案子确实难
香烟vs寂寞
发表于 2014-1-9 18: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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