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科电脑服务
发表于 2013-6-15 10:14:44
最少也得7天后当无主物处理吧。
郁金香
发表于 2013-6-15 10:43:30
相互转告
一笑而过
发表于 2013-6-15 11: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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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
发表于 2013-6-15 16: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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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玩童
发表于 2013-6-15 16:44:50
本帖最后由 老玩童 于 2013-6-15 17:56 编辑
在网友们的关心、帮助下, 失主“文传红”找到了!文说,这是他战友刘耿勋(现在涝河管理站工作)的手机。并对对大家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soso_e181:}{:soso_e181:}
老玩童
发表于 2013-6-15 16:47:01
本帖最后由 老玩童 于 2013-6-15 18:02 编辑
慧科电脑服务 发表于 2013-6-15 10:14 http://www.huxianwang.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少也得7天后当无主物处理吧。
实际只用一天半,就找到了失主!网络的力量太强大了!{:7_396:}
老玩童
发表于 2013-6-15 16:49:23
本帖最后由 老玩童 于 2013-6-15 18:03 编辑
游戏名-大喊救命 发表于 2013-6-15 09:41 http://www.huxianwang.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扩散吗
能扩散!要大力弘扬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和高尚品德!{:7_396:}
碧水白云
发表于 2013-6-15 18:19:41
{:7_389:}{:7_390:}
保险理赔代理
发表于 2013-6-15 19:09:45
{:7_390:}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13-6-15 21:06:00
{:7_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