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山羊 发表于 2012-12-26 14:04:50

公安局才不会这样做呢。公安局有网监呀,只会让你删贴,那这网站不怕公安局呀,县政府都怕公安局。

砸炮专家 发表于 2012-12-26 16:45:30

{:5_273:}

海纳 发表于 2012-12-26 17:21:29

{:7_390:}{:7_390:}{:7_390:}

寂寞的鱼 发表于 2012-12-26 20:34:17

{:7_390:}

云中燕 发表于 2012-12-26 20:58:03

领导能积极回应,值得赞扬{:7_390:}

保险理赔代理 发表于 2012-12-26 20:58:48

{:7_390:}

终南虎啸 发表于 2012-12-26 23:19:24

{:7_390:}{:7_381:}积极应对,重视监督,处理果断,英明领导!

天天 发表于 2012-12-30 11:04:37

法院能积极回应很好。
希望中国让所有的公车都印上“公车”二字,或者所属部门的名字,公车私用就便于大家监督。

tzhj1125 发表于 2012-12-30 11:41:18

法院这事办的比较靠谱!卫生局那个红戳文件就不那么.............

友诚房屋 发表于 2013-1-7 12: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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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户县人民法院关于网曝违规使用警车处理情况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