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报人 发表于 2012-12-25 16:47:28

我县开展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

12月21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文件相关要求,县财政局对国有产权进行了重新登记。登记主要针对我县国家出资企业,以及国家出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对规范国家出资企业产权,明确企业权属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有利于监管机构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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