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守则
户县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守则为了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创建和谐林区新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特制定涝峪地区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守则,请全体群众互相转告,共同遵守。
一、积极宣传和贯彻《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遵守《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不破坏林木、林地、不乱捕滥猎野生动物。
三、积极参与“爱林、护林、保家园”活动,坚决制止一切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四、爱护森林林木,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及违法运输木材行为。
五、保护野生动物,坚决打击非法猎捕、贩卖、贩运野生动物及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六、保护林地,不私自占用林地和破坏林地。
七、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树立野外用火“八不准”的理念,发生火情要及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八、严厉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上事项,请广大群众广泛宣传,自觉遵守。发现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要积极举报。涝峪派出所、涝峪木材检查站将对违反和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行为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户县公安局涝峪森林派出所 电话:84970142
户县涝峪木材检查站 电话:84970116
涝峪木材检查站
涝 峪 派 出 所 宣 二0一二年十月 {:7_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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