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云海 发表于 2012-10-23 09:58:15

户县物价局制定“廉洁自律十条禁令”推动政风行风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入开展,规范全体人员廉洁自律,防范发生腐败现象,户县物价局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户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条禁令》,从严禁收受礼品现金、严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10条严禁行为,确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对物价工作人员违反“十条禁令”规定,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和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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