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狐 发表于 2012-8-24 20:07:56

当妈的,要对孩子负责。

   下午六时许,人人乐门前游玩看见人人乐台阶围着一群人,两名警察耐心的询问坐在台阶上的五六岁小女孩情况,等待家人的到来。
   小女孩哭哭啼啼很让人可怜,热心群众围着一大圈,本人也凑上前去"热心"一下.时间不长,女儿的妈妈李某来了,说:让娃回娃不回,她就先走了。
   教育娃不能这样。
   当妈的,要对孩子负责。
   要警察管这些能够避免的事情,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崇良学愚 发表于 2012-8-24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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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就好 发表于 2012-8-24 22:09:45

当妈的怎么能这样对孩子{:7_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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