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王寨村选举
一、6月27日选举,在县、镇换届小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合法、合理。二、当选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第十三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当选合法。三、我国立法是人民代表大会,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全省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提到的八不选,是在选举提名候选人时倡导性文件,而不是法。四、《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规定》第六章第三节、第二款规定“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因此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对候选人不可进行资格审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当选人已依法当选,谈资格没有法律依据。 {:5_332:}{:5_332:}{:5_332:} 哎呀!这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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