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靳应禄 于 2012-6-15 06:26 编辑
欢迎户县人民法院这种勇于改正错误的精神。{:8_405:}
事看谁办呢,法看谁犯呢。处理太轻了!起码给院长处分,撤庭长,人大应取消其法官资格。
{:8_416:}
知错就改并不丢人!看到鲜艳的国旗在法庭上空迎风飘扬,对祖庵法庭由衷景仰。
{:8_435:}{:8_405:} 积极回应
{:8_406:}
这类错误还是不要犯为好!
知错能改,不失为一种优良作风!
重视网友意见,接受网友批评,不回避,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8_405:}{:8_405:}
金钱社会 发表于 2012-6-15 06: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看谁办呢,法看谁犯呢。处理太轻了!起码给院长处分,撤庭长,人大应取消其法官资格。
话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