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2012年度西安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
户县人社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西安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西安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99号)通知,经研究,现将户县201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四)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五)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六)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八)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由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向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选拔出我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拟上报人选。除涉密人员外,要在本人主管部门所属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包括:《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并附能证明推荐人选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资料的复印件(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2012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附电子文档);推荐人选个人公示情况证明。
2、表格下载地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域名:www.xahrss.gov.cn)。
3、在接到通知后请抓紧实施,各有关单位须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逾期不报送材料,视作自动放弃。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请注意存底。
四、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各部门、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进行传达并逐级申报,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拟推荐人选除涉密人员外,要在本主管部门所属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二)选拔工作在县属企业、事业单位中进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担任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是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
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
联系人:吕若颖 贾向玉
联系电话: 848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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