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户县新农合政策宣传
2012年户县新农合政策宣传来源: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与划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由个人交纳的50元和国家、省、市、县财政给每人的补助组成,补助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250元,每人每年共计300元,新农合基金分为风险基金、门诊补偿基金(用于门诊补偿和特殊慢病补偿)、大病补偿基金和住院补偿基金四部分。
2、2012年新农合补偿模式?
以住院统筹补偿为主,兼顾门诊统筹补偿和门诊特殊慢病定额补偿的模式。
3、新农合的住院如何报销?
(1)县境内和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入院时凭合疗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出院时直接在住院医疗机构报销,属于非定点的不予报销。
(2)合疗住院报销的比例
起付线 报销比例
乡镇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80元 90%
县级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200元 75%
市级定点二级医院 500元 75%
市级定点三级医院 1000元 55%
省级定点二级医院 1000元 60%
省级定点三级医院 2000元 50%
(3)在西安市以外务工、居住的患者,应选择当地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在住院后7个工作日内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电话备案;确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必须在住院7个工作日内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电话备案。本人或其家属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办理补偿手续时需提供务工、居住证明,就诊医院等级证明,就诊医院新农合定点证明(急诊证明)等相关医疗文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人次,三级及以上(含市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人次,补偿比例参照同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执行。
(4)封顶线由每人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提高到15万元。
4、住院前门诊费用如何纳入报销?
在县级及县外同一定点医院门诊诊断检查并连续住院治疗的患者,其门诊检查费用纳入本院住院补偿范围,属单病种定额付费的按35%予以补偿,属非单病种的纳入总费用报销;在住院期间,因医院不具备条件,经医院同意在其它医院产生的诊断性检查费用列入本院住院补偿范围。乡镇卫生院住院前门诊诊断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5、外伤住院如何报销?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非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规定、无责任方外伤的,实行意外伤害补偿前公示制度及先公示后补偿,其受伤原因在本村公示无意见后,补偿办法参照同级医疗机构补偿标准执行。
6、65岁以上老人全口义齿修复怎样补偿?
对我县年满65周岁的参合群众,全口牙齿自然脱落或缺失,且自愿镶装全口义齿的,在全口义齿修复的定点医疗机构免费镶装义齿。全口义齿修复定点诊治单位有:户县医院、陕西森工医院、西安济仁医院、西安惠安医院、余下中心卫生院、大王中心卫生院、涝店中心卫生院、草堂中心卫生院、蒋村卫生院、品清口腔门诊部。
7、90岁以上老人住院如何补偿?
我县90岁以上参合老人在县境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90%补偿。
8、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住院如何补偿?
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如: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和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具体补偿办法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执行。
9、门诊统筹如何报销?
(1)参合患者持合疗证到定点村卫生室门诊治疗、用药按70%取整报销,镇卫生院门诊治疗、用药按60%取整报销。(2)门诊统筹实行按人报销,整户封顶、户内通用,每户每年报销封顶线为家庭参合人数×80元。
10、哪些可纳入门诊慢病报销?
实行年度凭票定补,Ⅰ类、Ⅱ类特殊慢病补偿比例均为60%,Ⅰ类特殊慢病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助20000元,Ⅱ类特殊慢病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助5000元。原则上按月报销,Ⅰ类每月不超过1600元,Ⅱ类每月不超过420元。个人年补偿金额同住院补偿、门诊统筹补偿累计不超过15万元。
1、特殊慢病Ⅰ类:(1)尿毒症三期肾透析。(2)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3)各类器官移植后的用药。(4)白血病。(5)血友病。
2、特殊慢病Ⅱ类:(1)老慢支。(2)心脑血管疾病康复期。(3)糖尿病伴并发症。(4)精神病。(5)再生障碍性贫血。(6)肝硬化失代偿期。(7)冠心病。(8)扩张型心肌病。(9)心肌梗塞。(10)风湿性心脏病。(11)类风湿性关节炎。
11、住院时如何正确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新农合目前保障的是基本医疗,农民参合住院后除享受补助外,自己还要支付部分费用。新农合方案对不同级别的医院设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不同,能门诊治疗的疾病不要住院治疗,能在小级别医院住院治疗的疾病不要到上一级的医院住院。这样既最大限度的享受补助,又节约了费用。因此,要根据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科学合理的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县外就医要选择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以免出院后不能报销给你带来损失。
12、哪种情况合疗不予报销?
(一)不予报销的项目:1、《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06年4月版)》和省、市物价部门通知或批复的收费项目以外的项目;2、《西安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及新农合相关补充规定外的药品的费用;3、在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所发生的费用(急诊除外);4、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5、自残、自杀、性病(艾滋病除外)所引发的医疗费用;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的伤害所发生的费用。
(二)不予报销费用的综合医疗服务类项目:1、挂号费、体检费、院外会诊费等;2、超标准床位费(超过普通病房2人间); 3、救护车费、取暖费、空调降温费;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尸体整容费、尸体存放费、离体残肢处理(包括死婴处理)费。
(三)不予报销的医技、临床诊疗类项目:1、尸体化学防腐处理费;2、眼镜配置费;3、口腔美容修复术的费用,如牙齿漂白术、牙齿矫正、牙再植术、牙科烤瓷等费用;4、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造血干细胞移植、肝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的费用;5、保健性的营养疗法及物理治疗项目的费用;6、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的治疗费用;
(四)不予报销的诊疗设备、材料:1、义眼、义齿、义肢等康复型器具的费用;2、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磁疗用品等的费用;3、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ICD)的费用;4、镇痛泵、微量泵、胰岛素泵及延长管等项目的费用;5、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不含器官保护液)的费用;6、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13、参合群众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1)要注意了解新农合政策;(2)对新农合报销以外的药品、器械、服务要慎重使用;(3)发现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可以向各医疗机构合疗科意见箱书面投诉或向医疗机构合疗科和县合疗中心投诉。
县合管办的咨询监督电话:84830309 {:8_405:}{:8_405:}{:8_405:} 要注意了解新农合政策{:8_436:}{:8_436:}{:8_436:} {:soso_e178:} 一起交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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