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蝴蝶 发表于 2010-6-9 17:51:04

罚款不能成为违法行为合法化手段

  距离大理市政府承认在洱海填湖建设豪华别墅群存在违规行为已经一个多月,但“洱海天域”豪华别墅楼盘仍在继续销售。此前,大理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段力因在“洱海天域”别墅项目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他涉案6人也被严厉查处。然而,“双开+罚款”,居然给“腐败项目”披上了合法外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理市官员说,贪污官员要严惩,但总不能“株连”程序合法的楼盘(6月8日《新闻晨报》)。
  “洱海天域”别墅项目,是原市政府官员收受巨额贿赂、出卖公共利益、官商勾结、肆意妄为的“苦果”。这一“腐败项目”之所以受到媒体的曝光和公众舆论的一致批评,其中重要的是其对洱海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用环保专家、昆明理工大学教授侯明明的话说就是:该项目破坏了洱海地下暗河的补水功能;围湖建别墅会侵占湖滨带湿地生态系统,造成的损失可能是不可逆转的。对此,大理市政府已公开承认在洱海填湖建设豪华别墅群存在违规行为。但无论是对原市长段力等人的行政处分还是对开发商的经济处罚,都不能代替对“洱海天域”项目本身的处置与善后,尤其不能将前者当作后者的合法外衣。
  尽管这一项目已完成80%的工程量,建设投资3.3亿多元,如拆除恢复原有的生态系统,投入将更大,谁来支付这个成本尚是一个问题。但是,如果这一腐败兼非法项目从此合法化,不仅会继续完成余下20%的工程量,对洱海生态环境造成更多的破坏,更严重的是,如果不惩前就很难毖后,绝对会有步其后尘者。如此下去将对洱海的整个生态系统造成潜在威胁,同时也是对地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对法律公正无私尊严的亵渎。
  云南大学法学专家宋笛表示,他在一些地方调研时发现,此类项目往往上缴罚款后就合法了。事实上,以对贪官的处分与对开发商的经济罚款,代替项目本身的处置,目前正成为一种处罚的潜规则。近年来,山东日照、山西忻州等许多地方的政府机构被曝出为机关干部建福利房,以至于经适房成了官员的提款机。丑闻被曝光之后,问责模式大致是,先由政府出面认错道歉进行“危机攻关”,然后拿几名官员开刀处罚了事。至于福利房是否从官员手里退出,倒成了“且听下回分解”。尤其是我们的媒体与公共舆论又急于去寻找新闻热点,这也给了地方喘息之机。一旦度过了媒体关注期,福利房仍旧成了官员分享的盛宴。至于受处罚的几个“替死鬼”,过不了多久,便会“复出”。因为他们为既得利益团体受过,自然会有更丰厚的回报。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小霸王 发表于 2010-6-9 1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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