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云 发表于 2011-10-19 12:00:57

西安户县首例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被公诉

2011年10月10日,户县人民检察院对户县首例涉嫌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9月8日21时43分,被告人张某与朋友在户县北街夜市喝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沿娄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户县卫校门口时,由于躲闪不及,张某驾驶的摩托车与胡某驾驶的面包车发生撞擦。酒后的张某失去控制,在自己的摩托车上乱踏乱喊。胡某闻见张某身上有很浓的酒味后迅速报警。交通民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对张某抽血进行交通事故血醇鉴定。经鉴定,张某的血液中乙醇浓度高达185.09mg/ml。远远超过了醉酒驾驶临界值80mg/ml,属醉酒驾车。随后,张某被户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张某心存侥幸,用手中的酒杯换来了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1-10-19 17:31:33

人还是少碰酒咯。

保险理赔代理 发表于 2011-10-19 19:27:33

大山胸怀 发表于 2011-10-19 1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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