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夜场、喜欢它的气氛!讨厌夜场、讨厌它的肮脏!
我喜欢夜场,喜欢在心情低落的时候逛夜场,喜欢它的灯光、喜欢它的气氛、喜欢在舞池中跳舞的人,随着音乐摆动他们的身体、性感的、妩媚的、还有些不入流的,喜欢在台下看他们舞动的身姿、甩头的姿态,喜欢拿起酒杯欣赏那酒在灯光效果下变色的美丽,在那微暗的灯光下,没人看的清你的表情,没人会发现你眼神中的忧郁与不安,总之、喜欢它一切的一切、、、、 我也讨厌夜场,讨厌它的肮脏,夜场是个适合419,却不适合恋爱的地方。419的对象太多,而恋爱的对象凤毛麟角。如花似玉的女人很多,冰清玉洁女人很少,好不容易在茫茫人海中找了一个值得用一生去爱的女人,爱了大半年以后才发现她竟然还有第二职业。身材魁梧的男人很多,真材实料却很少,扒光了他们的衣服,其实都是软钢筋。对于生活在夜场里的男人们来说,“朋友是用来出卖的,女人是用来^做**的”这句话可以作为他们的座右铭。她们同时真心地爱着两个男人,失去任何一个,都于心不忍。变态的城市造就了变态的女人,不过我很欣赏这样的变态女人,至少她们是诚实守信的,是遵循商品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的。
夜场,男人不相信女人,女人瞧不起男人,所以这里有着太多的单身男女,当他们征服不了欲望的时候,欲望就将征服她们。于是,酒吧成了他们释放欲望的地方,酒吧文化充斥着这座城市的性文明。白天,这里沉积了夜晚的尘嚣;夜晚,这里荡漾着白天的幽魂。刺鼻的空气里弥漫着欲望的味道,香烟拌着啤酒来回游荡,震耳欲聋的音乐融化了理性,所有人看上去都象个无家可归的人,扭曲的屁股,摇摆的人头、疯狂的跳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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