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改霞强行转移财产被户县人民法院执行
西安市中脉工艺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王改霞先后借王平英19万元,并约定利息。逾期王改霞及中脉公司未按约定还款,户县法院判决王改霞及中脉公司偿还借款。执行中,户县法院对中脉公司的设备机床等物予以查封,并冻结王改霞工资。王改霞夜间雇人将看守人员控制,强行转移了查封财产。户县法院依法扣划了王改霞工资7300元,并以王改霞涉嫌犯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王改霞外逃,下落不明。通过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王改霞被逮捕归案。王改霞迫于法律的压力,主动提出还款计划,兑付首付款7万元后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并提供了相应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4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王改霞的行为属于非法转移法院已查封财产的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王改霞夜间雇人将看守人员控制,强行转移了查封财产。属于非法转移法院已查封财产的犯罪行为{:7_391:} 行为属于非法转移法院已查封财产的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7_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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