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之巅 发表于 2010-4-27 22:32:21

公款报销之八百元的人品

   今天,组里的XX拿着主任签字的条子让民工来问我要钱。我看了,是收条,写着清运垃圾五车共计750元整。因为有领导签字的缘故,我给民工付了钱。
然后,就听组里另外的一个XX说,昨天他在即将完工的改造线上卖了废品,合计八百元整。今天运垃圾的时候,他们就说,呀,卖破烂的钱正好可以付这个运费。他说:这个找领导签字让部里报销呀。然后就出现了今天的那一幕。八百块不知所踪了。当然这不是我的钱,我管不着。
      我的父母从小教育我们说勺背上的饭吃不饱人,不要占小便宜吃大亏。我也想对他们说,是他们,不只是他。不要因为区区的几百元丢失了自己的人品,人品的价钱应该不是这个数。

长安18子 发表于 2010-4-27 23:29:20

回复 1# 冰雪之巅


    占小便宜吃大亏!--这话很有道理!
   

琛琛 发表于 2010-4-28 08:45:12

支持

画乡人 发表于 2010-4-28 09:13:42

真实很.

温泉 发表于 2010-4-28 09:32:15

人品应该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户县大王农民 发表于 2010-4-28 18:36:11

社会哈了

冰雪之巅 发表于 2010-4-28 18:39:21

我们可以做好自己。

庄稼汉 发表于 2010-4-28 19:05:57

不地道的行为哦!

艳阳天 发表于 2010-4-28 20:23:27

剩下愤怒

冰雪之巅 发表于 2010-4-29 21:31:53

回复 2# 长安18子

呵呵,反正俺爹是这么教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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