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报销之八百元的人品
今天,组里的XX拿着主任签字的条子让民工来问我要钱。我看了,是收条,写着清运垃圾五车共计750元整。因为有领导签字的缘故,我给民工付了钱。然后,就听组里另外的一个XX说,昨天他在即将完工的改造线上卖了废品,合计八百元整。今天运垃圾的时候,他们就说,呀,卖破烂的钱正好可以付这个运费。他说:这个找领导签字让部里报销呀。然后就出现了今天的那一幕。八百块不知所踪了。当然这不是我的钱,我管不着。
我的父母从小教育我们说勺背上的饭吃不饱人,不要占小便宜吃大亏。我也想对他们说,是他们,不只是他。不要因为区区的几百元丢失了自己的人品,人品的价钱应该不是这个数。 回复 1# 冰雪之巅
占小便宜吃大亏!--这话很有道理!
支持 真实很. 人品应该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社会哈了 我们可以做好自己。 不地道的行为哦! 剩下愤怒 回复 2# 长安18子
呵呵,反正俺爹是这么教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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