陂头村民 发表于 2019-10-14 11:17:00

请问鄠邑区玉蟾街道办事处刘平、赵建峰:为什么193万的拆迁补偿款被你们“套路”成26万

中央纪委、监委、陕西省各级纪委监委、中央第十二督导组及鄠邑区第十二巡视组:
      我叫杨梅,家住鄠邑区玉蝉街道办事处陂头村十二组,在渼陂湖开发过程中,响应政府政策,积极配合项目拆迁方上报材料,签下了一户一宅193万元的安置补偿协议,可在我办完手续交房的过程中,被玉蝉镇党工委副书记赵建峰、北片片长刘平阻挡,说要我和前夫赵升齐并户处理,我认为我和前夫2005年已离婚分房另住,根本没有什么关系,况且签到的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怎么就出尔反尔。赵建峰、刘平威胁道:你不按并户签,就领不到一分钱!
      我天天去拆迁办和镇政府讨要说法,但是,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2018年12月25日,房子被镇政府强拆。我找到镇政府寻问,他们说他们没有拆。我没有办法,只好找区信访办,在区协调组组长老关和玉蝉镇杜姓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在新航大酒店又签下了第二份协议,赔偿金额为155万元。可是,玉蟾镇政府仍以种种理由推托,迟迟不能兑现。我为了要钱跑断了腿。刘平、赵建峰威胁说曲江负责人张平说你们的协议没通过,你现在要重签,如果不签就一分钱也领不到!他们连哄吓又欺骗,逼着我又签了第三份协议,补偿金额为105万元。可是,明明是和我签的协议,领款却让前夫经手,原因是村上开具了分割证明。这样以来,我被层层瓜分,领到手仅有26万元。
      刘平、赵建峰作为国家公务员,在渼陂湖拆迁中,信口雌黄,坑蒙拐骗,任意解读相关政策,漠视群众利益,实施软暴力强迫交易,欺凌弱势群体,践踏国家公信力,罪恶昭彰,天理难容。
      请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事实为依据,彻查此事,追还我政策范围内应得的补偿款,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请广大有正义感的网民和群众不吝惜您关注和同情的目光,支持一个弱女子的正义维权,还鄠邑区一片蓝天净土。





只牵一线 发表于 2019-10-14 15:20:54

太可怕了

缘分80 发表于 2019-10-14 15:23:45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的就出手{:7_389:}{:7_389:}

晖哥 发表于 2019-10-14 15:29:29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观沧海 发表于 2019-10-14 15:46:01

欺人太甚!无权无势的善良百姓被欺凌到了什么程度!公平何在?天理何存?

牛头山的狼 发表于 2019-10-14 15:55:26

暗箱操作,顶风作案

山民 发表于 2019-10-14 15:56:41

一套房你要卖三次结果肯定越卖越少。可忴啊这都不是自愿的。想钱把人都想湖涂了,醒来了什么都没了。

习风乾坤陈晨 发表于 2019-10-14 16:40:49

附:陂头村拆迁安置政策,刘平、赵建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漠视群众利益、挑战法律的底线!

西窗剪烛 发表于 2019-10-14 19:55:41

有关部门应该严查,看里面有没有涉及到失职渎职,腐败黑恶因素,给群众一个明白的答复!!

乾坤 发表于 2019-10-14 21:21:25

打黑除恶大环境下,有关部门应该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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