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玩童 发表于 2019-4-11 14:37:15

“不迁坟按黑恶制裁”?



      新京报4月10日报道:江西发《 不迁坟将按“扫黑除恶制裁”通知》。      经调查,柳坞社区位于广丰城北新区,2018年,在城中村改造搬迁项目中,涉及柳坞社区迁坟119座,当年坟主全部领取迁坟费用,并在2018年底迁移110座。截至目前,该村周氏家族仍有9座坟未迁,在落实后续迁坟工作中,柳坞社区综治副主任由于自身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对扫黑除恶政策理解有偏差、用词不准确,发放出不当告知书,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事情发生后,下溪街道立即采取措施,一是收回不当告知书;二是责成相关社区干部因告知书用词不当向当事村民赔礼道歉;三是启动问责程序。同时,下溪街道组织街道、村(社区)全体干部召开会议,要求全体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吃透政策精神,更好地推动工作。街道党工委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老玩童 发表于 2019-4-11 14: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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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风乾坤陈晨 发表于 2019-4-11 16:23:39

小题大做,转移扫黑除恶中心视线,扫黑主要在打关系网和保护伞上!

笑对人生21 发表于 2019-4-12 09:38:58

发这种通知人的才是:心黑,行恶。

关注 发表于 2019-4-12 1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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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堂人 发表于 2019-4-12 17: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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