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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公安鄠邑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受鄠邑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有限公司邀请,委派民警王进及辅警乔阳阳、吴泽伟,对全区50余名收费员进行了安全宣讲。& z5 T" N2 `, h- b9 a; ]$ n
民警王进首先对全体收费员的辛勤工作表示了肯定,同时指出收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收费员电动车的任意停放,不仅给自身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妨碍交通,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以及对引导机动车停车入位、规范停放也提出了要求进行了指导。' M: W9 j; h& i8 E, N) a6 H
最后,民警王进又向大家通报了近期我队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一些情况。期间,着重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整治工作及严管重罚、下茬整治“黑三、四轮”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呼吁大家从我做起的同时更要对身边的家人及朋友进行宣传,规范停车、文明出行、拒绝乘坐各类“黑车”,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为我区的交通秩序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7 z( D0 l0 ?( 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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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蜀黍在这里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停车要规范& T1 z+ Q) l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九十三条之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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