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樵夫 发表于 2011-1-21 09:11:28

在户县某工地施工的两负责人分别被判刑

本帖最后由 秦岭樵夫 于 2011-1-21 09:12 编辑

两负责人分别被判刑2011-01-21 03:41:30   
   本报讯 (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杨雨薇)作为工程负责人,却组织不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施工;作为监理人员,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不仅没有检查验收反而默许施工进行,最终造成3死2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1月20日,户县法院作出判决,两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9年3月28日,西安秦户建筑总公司与四川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位于余下镇的基地扩能改造工程,该工程委托一家监理咨询公司监理。后秦户建筑总公司第二分公司又将部分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段某和李某施工。施工时段某组织不具备资质的木工搭设脚手架。之后,在没有混凝土浇筑方案、未取得混凝土浇筑令的情况下,段某组织实施混凝土浇筑。2009年7月30日,施工人员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时,模板支撑体系失稳坍塌,造成3名工人被埋死亡,2人重伤,13人受伤的生产安全事故。高某作为监理员,未认真审核搭设人员的从业资质,在未检查验收的情况下,默许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履行职责不到位。
   昨日,户县法院认为,两人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遂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作者:张志杰 杨雨薇
    (本文来源:西安晚报 )

琴棋 发表于 2011-1-21 10:02:15

惨痛的教训

风雨 发表于 2011-1-21 10:27:49

判决的有点轻!:dizzy: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1-1-21 12:01:40

还说是重大的,结果判罚就跟小偷偷盗未遂一样。

西河 发表于 2011-1-21 19:26:33

罪有应得

保险理赔代理 发表于 2011-1-21 22:11:30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1-1-21 12: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说是重大的,结果判罚就跟小偷偷盗未遂一样。

:L是罚的有些轻了吧

冰雪之巅 发表于 2011-1-22 10:59:20

罪有应得啊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1-1-22 11:25:47

回复 保险理赔代理 的帖子

这肯定轻的不行。。
户县法院认为,两人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遂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都死伤几人了。就这判罚,还不如说故意杀人放火,最后判正当防卫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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