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鄠邑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保险诈骗案刑事拘留2人
2018年5月1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耀(男,汉族,32岁,鄠邑区五竹镇李中村人)酒后驾驶陕A牌照起亚小轿车在108国道与鄠邑区草堂四路交叉口同一客车相撞,致客车侧翻,车上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涛(男,汉族,35岁,鄠邑区五竹镇李中村人)冒名顶替王某耀向天安保险公司报案,后骗取交通事故理赔款27300元。
2018年8月17日上午,经侦大队接天安保险公司报案,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王某耀、王某涛的犯罪事实已调查清楚,其二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九八条之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犯罪。2018年8月17日晚10时,王某耀、王某涛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鄠邑经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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