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十六 发表于 2018-8-14 18:46:57

关于鄠邑区实施财政供养柴油汽车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区政府关于铁腕治霾攻坚行动的要求,持续强化柴油汽车排气污染监管,遏制超标车、黑烟车上路行驶,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依据《西安市2018年柴油汽车排气污染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西安市鄠邑区2018年“夏防期”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交通发展形势和管理需求,现就我区财政供养柴油汽车管理措施通告如下:一、按照省上确定的高污染排放车辆及老旧车定义标准,制定国Ⅲ排放标准柴油汽车限行政策,发布限行通告;二、对全区财政供养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汽车予以淘汰;三、对全区财政供养的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汽车,通过“主动维护+柴油净化”的技术路线完成治理;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鄠邑区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整治专项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附件
来源:西安户县公安

老友小酌 发表于 2018-8-15 08: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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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堂人 发表于 2018-8-15 11: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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