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五竹镇野口村党支部原书记袁光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安纪检监察消息:鄠邑区五竹镇野口村党支部原书记袁光移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8年4月2日,野口村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因支部委员在分工上有分歧,经镇党委换届指导组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将支委会及分工上报五竹镇党委批准。4月10日,镇党委批复同意。袁光移因未能连任支部书记对换届结果产生不满情绪,并对镇党委批复产生质疑,未经过正常反映程序而直接在网络上发布实名联名举报信,在鄠邑区干部群众之中和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2018年4月,五竹镇党委给予袁光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如果举报内容真实,这个处分是不是有打击报复之闲???? 村官也有委屈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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