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采矿许可证,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原户县县长张永潮受处分、副县张成群被诫勉谈话
中新网3月29日登载: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陕西省今日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154名责任人(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74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54人)进行问责。其中:
西安市户县(现更名为鄠邑区)违法违规审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问题。户县政府及县国土资源局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准入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向企业发放采矿许可证,破坏秦岭生态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中共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张永潮(时任户县县长)、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临潼分局局长赵建文(时任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行政记过处分;分别对鄠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成群(时任户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朱博学(时任户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另有科级干部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7_367:} {:7_376:}{:7_376:}{:7_376:} 处分太轻了 处分了违法开采还可以开采吗? 处理太轻,企业应停。 应该重处,叛刑以此为戒,收没其收贿赂的所有罚金 {:7_389:}{:7_389:}{:7_389:} 不杀国法难容、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比破像的秦岭如何处理??????秦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