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贫困群众早日摆脱贫困,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全社会参与。让贫困群众早日摆脱贫困,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全社会参与的生动局面。各级各部门要完善脱贫攻坚责任机制、督查机制、考核机制和督办机制,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小落细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向贫困地区选派干部,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配强建好村支两委班子,发挥好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设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带动脱贫、社会组织下乡扶贫、志愿者结对帮扶等志愿行动,使社会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坚持把扶贫与扶心、扶智、扶志、扶技结合起来,加快建立群众参与机制,相信群众、尊重群众、发动群众,引导贫困群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面貌、创造美好生活。加大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扶贫、爱心助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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